就诊助手
0512-65163588
新闻动态
News
返回
【城市商报】幼儿弱视需警惕 针对训练可全额报销

作者:余学娟 来源:- 发布时间:2015/5/12 0:00:00 浏览量: 【打印文章】
2015年5月11日 城市商报 B03版 健康新资讯  《幼儿弱视需警惕 针对训练可全额报销》

幼儿弱视需警惕 针对训练可全额报销
本市一医院开展儿童视功能筛查,异常率达10%

商报记者 徐锦 通讯员 余学娟

    近日,苏州市眼视光医院针对姑苏区40所托幼机构共13241名的在园儿童进行视功能筛查。这一筛查将从4月7日持续到5月26日,检查项目包括眼睛的远视力检查、电脑验光,并对部分眼部异常的儿童进行眼底、眼位及检影检查等。“根据目前的筛查情况,幼儿视力异常率达到10%,主要包括近视、远视、斜视、弱视、先天性眼病等。”眼视光医院专家牛燕说。3到6周岁是治疗弱视的黄金时期,也是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因此一旦发现孩子弱视,要立即进行弱视训练。记者了解到,现在苏州市残联联合苏州市财政局针对6周岁以下的弱视患儿,都有一年的弱视训练的全额报销政策。

儿子平时没有异常
筛查中却被检出弱视
    筛查结果出来后,市民王女士带着不解和困惑,领着5岁的儿子洋洋前往苏州市眼视光医院视光门诊就诊。“孩子在幼儿园视功能筛查时发现是弱视,我有点担心,他才上幼儿园中班怎么会是弱视呢?平常也没见他用眼有什么异常,什么是弱视呢?”王女士有点郁闷。
    经检查,牛燕主任发现洋洋不戴镜视力表检查右眼1.0、左眼0.15,电脑验光右眼平光,左眼+6.50D,属于屈光参差性弱视。据她介绍,屈光参差性弱视指两眼屈光度球镜相差≥1.50D,柱镜≥1D,也称为病理性屈光不正。屈光参差超过一定程度,双眼单视功能被破坏,在视觉发育尚未成熟的时候,患儿会不自觉的用好眼,另一只眼则废弃不用。导致单眼视力无正常的深度觉和立体视觉。好眼的视网膜不断受到正常的视觉刺激,并通过视路将视觉信息传递到视觉中枢,其视功能能得到正常发育。而不好的眼的模糊不清的物像及其产生的视觉信息被抑制,视中枢对该眼的视觉信息不发生反应,久而久之形成了弱视。
    “因为小朋友一个眼睛视力好,他一直都是用好的那只眼睛。所以日常生活中家长也一直没有发现孩子弱视的情况,体检的时候才发现的。”牛燕主任说。“每年的幼儿园视功能筛查期间,都是小儿视光门诊的高峰期,100个孩子中,有10个孩子出现视力异常,而且还在逐年递增。

孩子不能准确表达
弱视要靠家长细心发现
    “临床上所说的弱视,是指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视力低于正常同龄儿童。”牛燕说,由于幼儿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感觉,许多眼病要靠家长细心观察,才能发现异常。比如,患儿为了克服视力困难,会采用偏头、侧脸、抬头或收下颌等特殊方法来补偿,家长及老师应注意观察孩子平时表现,生活中家长一旦发现孩子不能做精细动作(如穿针)和有头歪、眼斜习惯,喜欢靠近看电视、头位异常、看东西眯着眼等现象,应引起重视,发现得越早,治疗效果就越好。
    一般来说,最佳的治疗年龄是3-6周岁,9-12周岁则次之,到12岁以后视觉发育基本定型,治疗起来比较困难。大家都知道“聪明”指耳聪目明,而弱视、斜视一旦发生,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且难以矫正,导致患儿出现学龄期间接受教育障碍而影响智力发育,可谓是聪明的杀手。同时由于看不清、注意力不集中,弱视还会导致小儿多动症,引起或加重近视,导致低视力,甚至致盲。

治疗不能操之过急
坚持治疗养成良好习惯
    据牛燕介绍,弱视有很多治疗方法,如遮盖法、后像法、闪烁红光法,视觉刺激仪法,氦-氖激光治疗法等等。医生会根据幼儿的屈光不正程度配戴眼镜后,对不同类型弱视采用不同治疗方法。而家长在孩子接受治疗时,要起到正确引导、稳定军心的作用,这样治疗才能取得如期效果。
    “首先,我们要充分了解弱视治疗过程是缓慢的,视力是逐渐提高的,因此家长不能操之过急,要有耐心、恒心。”牛燕表示,家长要耐心劝导孩子坚持戴眼镜。除洗澡、睡觉之外,一定要坚持戴眼镜,尤其是遮盖健眼时,这点很重要,镜腿要用链条连起来,防止眼镜打碎。另外,引导孩子在看近物时坚持戴镜,尤其是绘图、写字时,这样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对中、重度弱视的儿童,除戴境外,还要坚持到医院进行弱视训练治疗,应用弱视刺激仪。最后,坚持及时复诊。2-3岁的儿童每两周一次,更大的儿童每个月一次,请医生检查眼底、视力等,每年要散瞳验光一次。

链接——
眼视光医院有关儿童弱视训练的政策
    针对2013年6月4日苏州市财政局和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度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补助标准的通知》和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办法》,苏州市眼视光医院作为苏州市眼科专科医院,被指定为定点康复机构之一。在该院进行视觉康复训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即可享受以下补助方案。
补助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
2)年龄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
3)经指定专业机构评估确实有康复需求的视力残疾儿童。
4)在定点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补助标准:
1)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14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7-14周岁(含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5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苏州市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

苏州市眼科医院微信订阅号

苏州市眼科医院视光小助手

苏州市眼科医院接触镜小助手

Copyright © 2023 www.szeye.cn All rights reserved.苏州市眼视光医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9844号-1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
Copyright © 2023 苏州市眼视光医院 苏ICP备12039844号-1